姓名:陈刘杰,1993年6月1日出生,汉族,2018年4月入职律所,中共党员,现在:商事犯罪与刑事合规研究中心
联系方式:13663835983
邮箱:1186172771@qq.com
教育经历:河南大学 硕士研究生
所内任职: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商事犯罪与刑事合规研究中心副主任
金博大律师学院“HFS”培训班首届学员
金博大律师学院学术交流研究中心研究员
社会任职:
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专职秘书。
执业方向:
刑事辩护、传统暴力性犯罪研究、毒品犯罪研究、诈骗犯罪研究
学术著作:
介入因素下刑法因果关系及其对刑事责任的影响
犯罪现场血迹分析的意义--以喷溅型血迹为例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木马侵入型
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承办案件:
郦某某故意杀人分尸案
李某某故意杀人案
代某某组织卖淫案
薛某某诈骗案
杨某某盗窃案
黄某某合同诈骗案
熊某某诈骗案
李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王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
马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丁某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涉黑)
齐某某寻衅滋事案(涉恶)
尚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蒋某某贪污、受贿案
朱某某诈骗案
林某某贷款诈骗案
夏某某寻衅滋事案(涉恶)
王某某危险驾驶案
黄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王某某诈骗罪(套路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