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南南,男,1992年7月23日出生,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中共党员,联系方式17516473586。
【个人简历】
2018年5月加盟金博大律师事务所,现为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成员。
【学历简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法律硕士
【律师专业职称】三级律师
【业务专长】
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领域】
刑事辩护、行政诉讼代理、行政机关及公司企业的专业法律顾问
【所内职务】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中共金博大律师事务所委员会第一党支部宣传委员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金博大律师事务所企业涉税法律风险防范研究中心成员
【社会职务】
河南省律师协会省直分会权益保障委员会秘书;
河南省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
【参与起草、研讨的法律文件】
《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河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法》
《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
《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
《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
现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沈庄第一村民组及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金水锦江社区、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协和城邦社区、沁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近期学术成果】
2022年9月发表,《认罪认罚制度下辩护律师有效辩护路径》。
2023年3月,荣获河南省律师协会民事诉讼与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优秀民事代理词”二等奖。
【法律顾问单位】
先后同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稽查局、洛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安阳市文峰区消防救援大队、河南省通信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河南恒大拍卖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沈庄第一村民组、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缔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冠华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泰瑞置业有限公司、河南全通置业有限公司、河南浙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公司、河南雅文兴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弘文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郑州祥和集团有限公司、沁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武陟县西陶镇人民政府等数十家机关单位、企业常年法律顾问。